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電解鋁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計劃》的
內蒙古2023年預算公開報告:節能環保(類)財政撥款4417.42萬元
內蒙古2023年預算公開報告:節能環保(類)財政撥款4417.42萬元2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2023年預算公開報告公開,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2023年預算收入441
2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2023年預算公開報告公開,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2023年預算收入4417.42萬元,比2022年預算7379.77萬元減少2962.35萬元,降低4.0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417.42萬元,占比100%。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中,節能環保(類)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4417.4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7379.77萬元降低40.14%。主要用于能源管理事務支出。其中,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905.04萬元。主要包括課題研究和規劃編制810.42萬元,能源行業安全生產檢查及管理經費1399.37萬元,內蒙古自治區煤炭供給保障基地建設研究1.71萬元,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規劃方案研究1萬元,現代能源經濟四項指標研究390.01萬元,信息化系統平臺運行維護費204.53萬元,辦公樓及附屬設施運行維護費98萬元。此項支出比202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2891.86萬元增加13.18萬元,主要原因是現代能源經濟四項指標研究減少9.99萬元,課題研究和規劃編制減少139.58萬元,能源行業安全生產檢查及管理經費增加423.37萬元,內蒙古自治區煤炭供給保障基地建設研究減少98.29萬元,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規劃方案研究減少199萬元,上年結轉到本年綜合業務運轉保障經費等減少12.86萬元,信息化系統平臺運行維護費增加49.53萬元,辦公樓及附屬設施運行維護費98萬元與上年一致。
原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
2023年預算公開報告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職能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是自治區能源行業主管部門,貫徹中央關于能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能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主要職責
1.研究提出現代能源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和計劃。起草有關能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組織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2.承擔全區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業的管理,擬訂產業政策。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審核轉報全區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牧區能源發展工作。
3.組織推進全區能源重大裝備技術研發及相關重大科研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應用。
4.負責全區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協調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5.負責全區煤礦、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煤礦安全基礎建設和培訓工作。配合協調全區煤礦、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調查處理等工作。負責全區能源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6.負責全區能源生產、運行和管理,規范維護能源市場秩序。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等建議。
7.負責開展全區能源對外合作,協調推進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和境外能源開發利用工作。
8.負責監測分析全區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區電力行業運行安全和電力技術監督工作。依法開展全區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監督電力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9.統籌全區煤礦火區、采空區、沉陷區等災害綜合治理工作。
10.完成自治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一)自治區能源局機構及人員基本情況
自治區能源局為財政撥款行政單位,人員編制數共67人。局本級財政供養人員合計50人,其中:在職人員50人,比上年凈增加5人(軍轉安置1人,調入6人,退休人員2人),退休人員5人,比上年增加2人。
(二)自治區能源局本級單位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2023年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預算總收入為4417.4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417.42萬元。主要用于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保障機關正常運轉、開展能源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專項業務支出。比2022年預算減少2962.35萬元,降低4.01%。減少的原因:一是基本支出1294.66萬元,較上年年初預算968.28萬元增加326.38萬元,增加33.71%;主要是:行政運行增加233.7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40.2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增加11.0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1.3萬元。二是項目支出3122.76萬元,較上年年初預算6411.49萬元減少3288.73萬元,降低51.29%。主要是:引進人才費用增加3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增加13.18萬元,能源行業管理減少340.89萬元,能源管理減少319.04萬元,信息化建設減少2644.98萬元,其他能源管理事務支出無增加。
(一)預算收入情況說明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2023年預算收入4417.42萬元,比2022年預算7379.77萬元減少2962.35萬元,降低4.0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417.42萬元,占比100%。
(二)部門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2023年預算支出4417.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66萬元,占比29.31%;項目支出3122.76萬元,占比70.6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規模情況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4417.4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417.42萬元,占比100%。
(二)財政撥款預算結構情況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2023年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數為4417.42萬元。其中,節能環保支出4097.17萬元,占比92.7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5.51萬元,占比3.75%;衛生健康支出60.46萬元,占比1.37%;住房保障支出94.28萬元,占比2.13%。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具體使用安排情況
1.節能環保(類)。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4417.4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7379.77萬元降低40.14%。主要用于能源管理事務支出。具體類別如下:
(1)節能環保(類)能源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995.41萬元。主要用于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機關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工作經費支出。此項支出比202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761.64萬元增加233.77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員增加。
(2)節能環保(類)能源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905.04萬元。主要包括課題研究和規劃編制810.42萬元,能源行業安全生產檢查及管理經費1399.37萬元,內蒙古自治區煤炭供給保障基地建設研究1.71萬元,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規劃方案研究1萬元,現代能源經濟四項指標研究390.01萬元,信息化系統平臺運行維護費204.53萬元,辦公樓及附屬設施運行維護費98萬元。此項支出比202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2891.86萬元增加13.18萬元,主要原因是現代能源經濟四項指標研究減少9.99萬元,課題研究和規劃編制減少139.58萬元,能源行業安全生產檢查及管理經費增加423.37萬元,內蒙古自治區煤炭供給保障基地建設研究減少98.29萬元,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規劃方案研究減少199萬元,上年結轉到本年綜合業務運轉保障經費等減少12.86萬元,信息化系統平臺運行維護費增加49.53萬元,辦公樓及附屬設施運行維護費98萬元與上年一致。
(3)節能環保(類)能源管理事務(款)能源行業管理(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0萬元。此項支出比202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340.89萬元減少340.89萬元。
(4)節能環保(類)能源管理事務(款)能源管理(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6萬元。上年結轉的風光氫儲基地與生態修復一體化實施路徑。此項支出比202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325.04萬元減少319.04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取消。
(5)節能環保(類)能源管理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30.72萬元,是上年結轉的內蒙古自治區智慧能源大數據建設130.72萬元,主要用于內蒙古自治區智慧能源大數據建設。此項支出比202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2775.70萬元減少2644.98萬元。
(6)節能環保(類)能源管理事務(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務(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60萬元。主要用于能源安全目標獎勵資金。此項支出比2022年財政撥款預算數60萬元與上年一致。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65.5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122.22萬元增加43.29萬元,增幅35.42%。此項主要用于引進人才費用、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支出,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及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引進人才費用(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18萬元增加3萬元,增幅16.67%。此項主要用于引進人才費用。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9.9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2.97萬元增加6.94萬元,增幅467.34%。此項主要是2023年增加2名退休人員,用于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89.7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67.5萬元增加22.23萬元,增幅32.93%。此項主要是2023年增加5名行政人員,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44.8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33.75萬元增加11.12萬元,增幅32.95%。此項主要是2023年增加5名行政人員,用于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60.4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49.44萬元增加11.02萬元,增幅22.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5名行政人員。此款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保險繳費,以及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37.3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30.91萬元增加6.46萬元,增幅20.9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5名行政人員。此款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保險繳費。
(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23.0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18.54萬元增加4.55萬元,增幅24.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5名行政人員。此款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4.住房保障(類)。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94.2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52.98萬元增加41.3萬元,增幅77.95%。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員增加及繳費基數增加。此項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補貼。
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財政撥款預算數為94.2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52.98萬元增加41.3萬元,增幅77.95%。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員增加及繳費基數增加。此項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補貼。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預算。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財政撥款預算。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34.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34.67萬元減少0.07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厲行節約,壓縮公務接待費。本年預算比上年執行數8.03萬元增加26.57萬元,增長330.88%。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萬元,同上年預算數20萬元持平,本年預算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0萬元,上年未發生出國費用,本年繼續安排預算主要是根據職能職責,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負責開展全區能源對外合作,為及時掌握國外能源發展新技術,協調推進境外能源開發利用工作,需開展出國考察調研活動。
2.公務接待費4.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4.17萬元減少0.07萬元,本年預算比上年執行數0.8萬元增加3.3萬元,增長為412.5%。主要是開展能源課題研究及規劃編制、現代能源經濟指數、內蒙古自治區智慧能源大數據建設等工作,需要同區外專家、省區市能源部門和企業對接規劃編制、商談工作業務、交流能源管理經驗,同有關省、市單位的煤炭保障洽談,而進行的接待任務。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5萬元,與上年預算10.5萬元持平,本年預算與上年執行數7.23萬元增加3.27萬元,增長為45.23%。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同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5萬元,與上年預算10.5萬元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開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業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53.26萬元,比上年206.64萬元增加46.62萬元,增幅22.5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員增加。
二、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自治區能源局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927.4萬元(不含涉密項目)。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3.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903.5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底,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固定資產2327.78萬元,無形資產1282.03萬元。單價50萬(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含)以上的通用設備3臺(套)。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本級國有資產配置計劃資金20萬元,其中:其他辦公設備1批次,資金預算10萬元,家具用具1批次,資金預算10萬元。
四、2023年度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23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項目7個,公開績效目標7個,公開項目占全部項目支出預算項目的100%。公開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278.4萬元,占2023年項目支出預算的85.42%。(公開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資金量不得低于預算批復資金的80%。)
根據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要求,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對7個部門預算項目設置績效目標,設計項目績效一級指標21項(其中,產出指標7個、效益指標7個、滿意度指標7個),二級指標117項。二級指標具體如下:
(1)數量指標30項。包括服務及保障人員數量、運行維護已建成的信息化系統、碳達峰背景下二零三零年能經濟對自治區經濟帶動作用分析研究、碳達峰背景下二零三零年能經濟對自治區經濟帶動作用分析研究、煤礦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可檢查、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檢查考核、內蒙古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指數報告、資金發放人數等。
(2)質量指標19項。包括服務質量達標率、安全生產達標率、等保測評達到三級目標、油氣長輸管道保護檢查專家到位率、專家評審會通過率等。
(3)時效指標20項。包括服務年限、安全監管監督檢查按時完成率、等保測評時間、碳達峰背景下二零三零年能經濟對自治區經濟帶動作用分析研究、煤礦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可檢查、四項指數研究完成時間等。
(4)成本指標11項。包括物業費、年度預算資金、運維成本、晉陜蒙疆能源經濟發展對比分析課題研究、能源行業安全成產檢查成本、內蒙古現代能源四項指數研發運行工作經費、補助金額等。
(5)經濟效益指標2項。包括服務區域設施安全性和以數字科學引導能源產業發展。
(6)社會效益指標13項。包括符合行業標準、全區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公共主頁點擊量、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推動能源行業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探索出能源經濟高質量發展路徑和評價標準、獲得補助人員核查率等。
(7)生態效益指標2項。包括辦公環境持續改善和提高能源綠色發展水平。
(8)可持續影響指標12項。包括保證服務區域干凈整潔、激發和調動全區煤礦安全監管人員的積極性、系統正常使用年限、推進辦公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促進能源行業安全高效可持續發展、落實能源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范重大事故、把控內蒙古現代能源經濟新能源發展階段存在問題、為政府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人才隨訪率等。
(9)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8項。包括服務受益人員滿意度、獎勵先進個人的滿意度、機關各處室滿意度、民眾對門戶網站滿意度、科學引導地方和企業推進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使用部門人員滿意度、獲得資助人才滿意度等。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是指自治區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內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員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過路過橋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業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一、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活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二、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第五部分 預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預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 健 聯系電話:0471-6604611
第六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
詳見附表:預算公開12張表
2023年2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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